宣传统战部为了加强部门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落实学院有关规定精神,特规定如下:
1、本规定所指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盗、人为因素以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
2、防火: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关闭电脑等设备后一定要切断电源。下班后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对于需要24小时连续工作的设备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堵塞设备散热孔。
3、防盗:部门办公设备、个人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放在桌面上,离开办公室注意关门,办公室无人要上锁,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疏忽大意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私人物品自行承担)。
4、人为因素:部门设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维护,保证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设备使用和外借实行报告和登记制度(内部人员实行报告,外借实行登记);不得使用部门设施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上网浏览、网络游戏、聊天等。
5、信息安全:电脑要注意防黑客、防病毒。对于网络下载和外来软件、文档,先杀毒后使用。不得对外泄漏网站管理信息,用于信息上传的密码不能设置得过于简单,发现泄密及时报告并更换,网站管理工作人员要适时监控网上信息,对有害信息及时报告和删除。
因疏忽大意泄漏网站管理信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求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有证据表明是人为因素情且节严重对学院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司法处理。
6、数据安全:部门电脑中的重要图片、音/视频及文档资料要刻碟或硬盘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损毁。疏忽大意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求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7、部门全体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学院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稳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例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全力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本规定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