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9-30 】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一)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正常上班。

(二)调休时间: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9月26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三)的班(课),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四)的班(课)。

二、节假日期间工作要求

(一)防疫防控工作总体要求

1.全院教职工生须按照要求做好每日信息上报工作,各部门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值班人员落实好值班巡查工作,特别是留校学生身体状态、归寝情况等。

2.节假日期间,教职工生原则上不跨省出行,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活动空间尽量固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3.教职工生须及时关注健康码的信息变化情况,如健康码变为黄色或红色,须第一时间向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辅导员报告,暂缓返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教职工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学生应及时就医并向辅导员报告。

4.出入境人员按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处置,严格管控。

(二)加强师生出行管理

1.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外出的管理,如需离开贵阳,中层干部须书面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请示,其他行政人员书面向分管领导请示,专职教师书面向所在系部联系领导请示,经审批同意后,以纸质稿方式向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备案。返程后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身体状态。

2.离校学生须提前向辅导员进行报备,说明具体去向和往返时间、出行方式,出行过程中应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所乘坐交通工具车次号、航班号等信息,并密切关注个人身体状态,做好个人防疫保护,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返程后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个人身体状态。

3.节假日期间有省外经历的教职工生必须出具抵黔首站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后,方可入校。

4.教职工生如遇与确诊人员密切接触的情况,须第一时间向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辅导员报告,并同步报告社区防控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向学院防控办报告,启动应急机制开展处置工作。密切接触确诊人员的教职工生应立即就近就医进行检测诊治,暂缓返校,同时不得离开当前居住地,避免二次传播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