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24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内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教职工生健康安全,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

(一)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10月9日正常上班。

(二)调休时间: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班(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星期四)的班(课)。

二、节假日期间防疫防控工作总体要求

节假日期间,教职工生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活动空间尽量固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须及时关注健康码的信息变化情况,如健康码变为黄色或红色,须第一时间向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报告,暂缓返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教职工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学生应及时就医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