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03 [来源]: [浏览次数]:

日前,安顺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近年来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西秀区宁谷镇卫生院工作员雷先维对群众反映问题无动于衷、能办不办、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17年9月以来,雷先维作为宁谷镇林哨村贫困户李某珍包保责任人,对贫困户李某珍反映其妻、其长女、长子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系统问题不予理睬,无动于衷、能办不办,造成李某珍户建档立卡人口与实际共同生活人口不相符,导致李某珍户在扶贫产业分红过程中少得900元利益分红资金,损害了群众利益,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雷先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谢家雄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负责、慢作为等问题。2018年8月,关岭自治县住建局下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万元到关索街道办扶贫专户。关索街道办未按照要求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危改户手中。直至9月初,县核查组到关索街道办开展工作后,关索街道办才于9月7日将42万元兑付给危改户,但仍有38万元滞留在账户上。谢家雄作为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在兑现农户危改资金过程中拖拉疲沓,造成补助资金滞留,损害了群众利益。2019年1月,谢家雄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紫云自治县五峰街道水利和移民工作站站长(望谟高速公路紫云段项目工作指挥部征地组副组长)付雷工作作风漂浮,履职不力,乱拍板、乱作为等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付雷抽调到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紫云段)项目工作指挥部工作,任指挥部征地组副组长。征地过程中,付雷在未直接参与土地测量的情况下,根据第三方测绘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书面审核;没有参与土地征收协议的签订工作,对四大寨乡副乡长郭某康提出的暂不与班某光签订具有争议的土地协议、暂不拨付补偿款的建议不予采纳,仍然与班某光等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并拨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导致四大寨乡猛林村班某光等人骗取四大寨乡猛林村塘毛组集体土地补偿款,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8月,付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伟检查验收走形式等问题。2016年6月,杨伟任开发区农林牧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由区农林牧水局作为业主方主导实施的安顺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一期工程排水大沟改造体育中心洞口流至白马村段工程项目作整体验收。在验收工作中,杨伟未实际参加验收,而验收组成员针对隧洞工程部分,未进入隧洞内实地验收,仅在隧洞两端查看,便由相关参与验收人员完善工程验收资料。杨伟作为工程分管领导,对工程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把关不严,在《工程验收签到表》《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结论》中签名认可“同意验收”意见,导致该项目隧洞工程存在顶部尚有约71米未按照设计和施工要求进行“挂网喷浆”的问题,造成国家工程资金损失。2018年12月,杨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黄果树旅游区龙宫镇党委副书记王勇进村不入户、审核把关走形式等问题。2017年4月,王勇作为龙宫镇分管扶贫工作、联系山泉村的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上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未认真组织人员对齐某华户家庭情况及资格进行深入调查,识别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齐某华户未及时被清退出国家扶贫系统,并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直到2018年4月,齐某华户才被清退出国家贫困系统,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王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安顺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