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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转发2013级学生办理退宿手续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5-06-27 】


2013级系属各班及班主任:

    根据学院有管规定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毕业生和顶岗实习同学在离校时必须办理宿舍退宿手续,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大家顺利、有序离校,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退宿手续办理时间:

    2015年6月26日—7月6日,每天9:00—17:00。

    二、办理地点:

    一号楼、二号楼和四号楼值班室。

    三、办理程序:

    1、在确定离校时间后,提前到值班室申请办理。

    2、办理时必须需办理“财产清点”、“交钥匙”等项目。

    四、注意事项:

    1、宿舍财产因人为原因损坏的,需照价赔偿,赔偿标准以学院采购价格为准。如人为损坏未赔偿的寝室,将在办理毕业手续时进行追缴。

    2、钥匙确认无误后退还10元押金,如在楼管处未领钥匙则不退还。

    3、如在离校期间有人为故意损坏宿舍财产的,除照价赔偿外,将处以纪律处分。

    4、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经济管理系参加顶岗实习的同学不在校住宿、不收取住宿费,必须在7月6日前办理退学手续并搬出寝室,且不得再在寝室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