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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关于组织评选2016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个人先进事迹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6-03-25 】

系属13级各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上进,积极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学生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学〔2015〕17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厅组织编写的《追逐梦想2016·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以下简称《选编》)的安排,现将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和2016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

        我系(13级)2016届高职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积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秀,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际、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5、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校级三好学生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省级三好学生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6、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表现优异。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学习成绩优异,进校以来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排名在前5%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原则上没有补考重修等情况。

        (三)名额分配

        经管系名额分配请参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经管系本次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先由毕业生所在班级推选、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系部再根据各位老师的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生处审核,学院审批后报教育厅。

        (五)评选及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3月28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材料报送经管系韩老师处。

 

        上报材料包括:

        1、《2016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需在电脑上填写以后双面打印,手工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2016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上被推荐学生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3、《2016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各位老师请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7674917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班级及老师姓名。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2016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果最好在班级公示并无异议。

        2、请各位老师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填写附件的相关表格,并严格审核,按时按要求填报。

        二、2016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

        (一)评选对象

        我系13级各班推荐的2016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事迹选编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13级带班老师可推荐1篇上报系部,系部综合评议后选出1篇上报学院。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3月28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材料报送系学生课韩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