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上进,积极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学生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学〔2016〕15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厅组织编写的《追逐梦想2017·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以下简称《选编》)的安排,现将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和2017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
我系(14级)2017届高职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积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秀,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际、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5、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校级三好学生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省级三好学生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6、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表现优异。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学习成绩优异,进校以来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排名在前5%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原则上没有补考、重修等情况,并有突出表现和事迹。
(三)名额分配
14级各班名额分配请参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经管系本次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先由毕业生所在班级推选、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并在班级进行公示,系部再根据各位老师的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生处审核,学院审批后报教育厅。
(五)评选及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3月14日(星期二)上午11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上报材料包括:
1、《2017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需在电脑上填写以后双面打印,手工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交纸质版。
2、《2017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确认上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3、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
各位老师请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班级班号班主任姓名。纸质材料交至经管系韩老师处(经管系办公室)。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2017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并将结果在班级公示。
2、请各班班主任老师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填写附件的相关表格。经系部审核,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不再增补人选,
(1)学生个人条件不符合的;
(2)不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的;
(3)提交证书复印件、照片不符的或与所获奖项不符的。
二、2017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事迹选编
(一)评选对象
我系14级各班推荐的2017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事迹选编填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并按照模板格式填写,14级带班老师可推荐1篇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3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前点将优秀事迹材料报送经管系韩老师处(经管系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
联系人:韩雅光 电话:15285029557
附件:
1、经管系14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及事迹分配表
2、2017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3、2017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
4、2017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和报送材料要求
经济管理系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