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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级顶岗实习期间安全教育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7-09-06 】

2015级各班主任:

根据学院新学期安全教育工作布置会要求,请班主任进一步加强2015级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短信、电话、E-mail、QQ等形式与顶岗实习学生实时保持联系,并做好工作记录。  

   2、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顶岗工作期间不办私事,工作之余不私自外出,遇事请假。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虚心好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员工。

   3、通过各种形式提醒并教育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防触电、防溺水、防中毒、防雷电、防地质灾害。   

   4、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机械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工作责任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实习期间,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水域游泳;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三无”车辆,严禁违反学校和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

   6、实习过程中,严格检查设备和场地,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进入危险厂房、接触危险设备、进入危险场地可能的,学生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反映,有权停止操作,待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操作。  

   7、教育学生不轻信他人花言巧语,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树立防范意识,避免加入传销组织,遇事及时跟学校或家长联系,谨防上当受骗;同时,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校园贷”。

   8、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实习中途变更实习单位的需经单位同意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指导老师。

   请2015级各班班主任以电话、短信、QQ、邮件、微信等形式告知每一位学生严格遵守顶岗实习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