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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关于对2017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新生直接免除学费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7-09-06 】


2017级各班、班主任老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1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服务精准脱贫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7〕)144号)、《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和全省2017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负担,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生无障碍入学,2017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新生直接免除学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除学费的对象及金额

直接免除学费的对象是2017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新生。2017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新生在2017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时,直接免除其学费,免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二、免费后财政对学校的补助

根据文件规定,免学费所短缺的资金将由财政按照免学费人数和资助标准补助给学校,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高职生学费补助3500元/生·年不再发放给学生。

三、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

对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2017级新生,其2017-2018学年扶贫专项助学金为1000元/生·年,将通过银行按学期发放(500元/生.学期)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四、直接免除学费的流程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的2017级高职新生

1.符合资助条件的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的2017级高职新生,于2017年9月11日16:00前,填写并向系部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空白纸质表由系部提供,学生向系部领取,学生也可自行打印填写)进行申报(不需要其他资料)。

2.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的2017级高职新生,填写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后,暂不交2017-2018学年学费,学院财务暂不收取其学费。

(二)17级各

根据学生提交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班主任请重点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州市)、县(市区)、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班主任方可签字,后准确填写《贵州省新增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于9月11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学生科韩老师,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各系审核汇总表后,进行初审汇总,并于9月14日下午16:00前报财务处。

同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

(四)财务处

财务处根据资助中心提供的审核汇总表,办理直接免学费手续。

五、资助资格认定与学费补交

学院将按文件要求和程序,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对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资格进行认定,如通过省扶贫办认定,不再交2017-2018年学费;如不通过省扶贫办认定,则应及时足额补交2017-2018年学费。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熟知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教育精准扶贫免学费工作时间紧,各班级要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到位,通知到人,确保教育精准扶贫高职生直接免除学费不落一人。

(三)要认真受理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咨询和申请,并耐心进行解答。学生入学报到期间,各系部要开设“绿色通道”席,现场解答学生的疑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四)工作过程中,注意数据信息的保密,不能泄露建档立卡生的关键信息。

(五)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要求“精准”,对因录入和报送建档立卡生信息不准确、工作不及时等情况导致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将进行问责。

(六)各班级要切实加强受资助学生思想教育,让思想教育与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充分结合起来,在受资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感恩励志等方面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韩老师,联系电话:15285029557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2、贵州省新增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

3、17级精准扶贫核实确认表

 

                                       经济管理系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