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管理服务首问责任制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09 】

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外来人员来系部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首问责任制适用于系部全体教职工(含聘用试用期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 

1、办事人来系部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问题,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应当即解答、办理,一次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主动为对方告知或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若对方有需要转告或日后继续帮助其联系的,首问人应将前来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并负责转告经办负责人,若遇经办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属于系部其他科室职责范围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告知对方所办事项的科室,必要时帮助对方联系相关部室或责任人。 

4、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系部职责范围能解决的,首问人应向对方作解释,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