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财务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0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适应二级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系部财务管理行为和强化经济责任,调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遵循财经法规、遵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则,使经费使用更具条理性、透明性、合理性和效率性,结合经济管理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实行量入为出,节约使用,专款专用,保证基本支出,突出重点项目,资金统一监管调拨的财务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程序

第三条 划拨资金由系部统一管理,实行经费预算制。经费预算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由系主任、书记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审批使用经费。

第四条 成立由系主任、书记任双组长、系副主任、副书记为副组长和副科级干部、工会小组长和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组成的经济管理系经费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实行系财务专人管理制度。系办公室主任负责发放表及日常办公经费和接待经费的管理;报账员负责票据的归集、审核与报账,是系部指定对接财务处的唯一工作人员;现金管理员负责现金的领取和发放。

第三章 财务收支管理

    第六条 在上年度预算集体讨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按照工作需要原则上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包括教学科研经费、实践教学经费、党团建设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办公经费、职工福利经费。

    第七条 各项经费具体使用范围

    (一)教学科研经费使用范围:教学建设经费是用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科研奖励、社会服务、师资培训、校内外教师课时费、顶岗实习课时费等方面的专项费用。其中,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从事市场调研、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行业企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活动经费及专业内涵建设、专业调整和改革、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等方面的支出;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改革调研、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行业企业开发课程、教学方法和方法手段改革、“教学做”一体化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资源的整合、重点课程、网络课程、微课、精品课程、课程资源库等的开发费用等。

    (二)实践教学经费使用范围:实践教学经费用于除学院专项外的实训室建设、维修维护、实训耗材、技能大赛及训练、技能鉴定与培训、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职场文化建设等。

(三)党团建设经费使用范围: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室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组织生活会、贫困党员慰问、先进表彰、党团教育宣传资料费等。

(四)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范围:学生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学院、系等组织的学生体育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会建设、各类技能大赛竞赛、第二课堂等的费用支出、系部文化建设、班主任及辅导员津贴、贫困学生补贴、学生意外伤亡慰问费用等。

(五)办公经费使用范围:零星办公用品采购费、印刷费、邮电费、招待费、培训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耗材及维修费、会议接待、办公室文化建设等。

(六)职工福利经费使用范围:职工福利、慰问费用、目标绩效考核奖、加班补贴、通讯补贴等。

第八条 经费的使用

经费超过1万元以上的需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通过使用,10万元以上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公务接待费用、职工福利费用按学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经费的报销程序

    经手人先需在现金管理员处填写借据预借活动经费,在活动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持经主任、书记签字的有效票据在报账员处登记移交票据,在现金管理员处归还余款,不足的经费,经手人应于活动结束前即时申报,否则报账管理员有权拒绝予以报销。除系领导外,其余个人均不得自行垫支。所有票据、预借现金等财务活动必须由专职报账员与财务处对接,个人不得对接。活动、专项预借现金填写借据经主任、书记同意后在专职现金管理员处预借,活动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票据移交手续及余款归还手续。

第十条 票据填写要求

活动等开具正规发票,项目内容多需附清单,清单上应明确写清购买物品的名称、规格、单价和数量。所收发票及清单上的公章一致,发票单位为学院名称。发票背面黑笔注明用途、金额(规范的大写小写)、票据张数、时间、经手人、领导签字。个别无正规发票,金额符合学院规定范围的可开具收据,需盖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 结算对账

现金管理员与报账管理员做好报账登记,定期核对账目,并及时掌握本系、经费剩余额度,告知主任书记,以便科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每学期期末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级预算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处、财务处、全系专兼职教师账目审查。

第四章 财务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 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自觉接受学院财务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检查。

第十三条 经济管理系经费管理小组定期审议经费开支情况,监督经费使用。经费开支接受学院审计处监督。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与学院不符合的,根据学院规定执行。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