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辅导员例会制度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09 】

为贯彻落实上级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进而使我系的学生管理工作不断有新突破,取得更大的进步,特实行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辅导员例会每周(周一上午)召开一次,地点:系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系党总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会议形式。
    辅导员例会的形式为座谈会,会上每位辅导员都应当积极发言,总结上周所做的工作,对本周即将开展的工作作简要汇报,对近期学生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纪律。
    1、每一位辅导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如果有事不能到会者提前请假。
    2、每次开会之前各位参会辅导员应当签到,积极履行签到义务。
    3、每一位学生辅导员都应当积极遵守会议纪律,手机调到静音,不允许随便接听电话、随便外出。
    4、与会人员要对会议内容做详细、如实的记录,会后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工作结果。
    5、各位辅导员应当互相监督,从而使辅导员例会制度长久有效的实行下去。
    五、会议内容:
    1、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安排学院有关部门的各项工作。
    2、总结上周所做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加以解决。
    3、每位辅导员反映上周年级(班级)情况。做到不袒护、不避短、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
    4、搞好工作经验交流。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