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10.17”公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10-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募集教育慈善资金,助推贵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3年“10.17”公募活动的通知》精神,本着依法合规、积极自愿、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现将学院2023年“10.17”公募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每年的10月17日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扶贫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今年7月28日,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会强调,社会组织要把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最迫切任务和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为此,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发起募捐倡议,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捐款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乡村教育振兴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7日——10月20日。

三、活动范围

公募活动在学院全面开展,参与对象为学院教职员工。

四、捐款用途

本次活动募集到的捐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教育振兴,重点资助特困师生、救助重病师生、配备中小学和幼儿园设施设备,积极帮助解决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急事、难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贡献”!

2.党员干部要身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号召广大师生群众为我省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慈善工作贡献力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程序透明规范

1.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委员会和各工会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将“10.17”公募活动和学院教育扶贫工作有效结合,以开展“10.17”活动为重要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营造全院共同支持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2.2023年“10.17”公募活动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筹。捐款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接收,要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及时公示;党委办公室汇总全院捐款,向全院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捐款统一汇至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

3.请各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捐款汇至学院指定收款账户。

  一审:肖仕银   二审:张伟   三审:杨阳
  一校:袁莎   二校:李建敏